2025沧州沧县年事业单位招聘20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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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和《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精神,结合我县事业单位工作需要,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和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在考试、考察的基础上择优聘用。

二、招聘方式

本次招聘采取统一招聘方式。按照制定招聘方案、发布招聘公告、报名、资格初审、笔试、证件审核、面试、体检、考察、资格复审、公示、聘用等程序进行。

三、招聘岗位和数量

本次共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20名,各招聘单位的招聘人数、具体岗位、招聘条件等信息详见《沧县2025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信息表》(见附件)。

四、招聘对象和条件

(一)招聘对象

招聘对象为2025年7月底及以前毕业的国家承认学历的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以学信网查询结果为准)。

(二)应聘人员应具有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3.具有与招聘岗位相适应的年龄、学历学位、专业、户籍等条件。

4.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5.具备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6.留学回国人员和其他国(境)外学历学位获得者或毕业于国内院校自设学科的考生,专业名称与招聘岗位要求专业名称不完全一致,但所学专业课程与招聘岗位专业课程大部分相同,且符合该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的,也可报考该招聘岗位。

7.符合与所报岗位相适应的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以学信网查询结果为准)和专业要求。

8.符合所报岗位的户籍要求。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人员、2025年普通类高等院校应届毕业生、驻沧州部队随军家属不限户籍。其他报考人员除报考招聘单位要求不限户籍的岗位外,须具备与招聘岗位要求相适应的户籍。报考者配偶、父母、岳父母、公婆如有沧州常住户籍的,报考者可视为具有沧州辖区户籍。沧州市生源地的考生需提供中学毕业证。

年龄、户籍等需要确定时间的,计算时间截止到2025年7月29日。

(三)部分岗位条件的说明

1.本次招聘部分岗位用于专项招聘“高校毕业生”,包括以下人员:

1)纳入国家统招计划、被普通高等院校录取的2025年高校毕业生。

2)国家统一招生的2023年、2024年普通高校毕业生在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

3)2025年7月底前取得国(境)外学位并完成教育部门学历、学位认证的留学回国人员及2023年、2024年取得国(境)外学位并完成教育部门学历、学位认证且未落实工作单位的留学回国人员。

4)参加“服务基层项目”前无工作经历,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后2年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人员。

5)普通高等院校在校生或毕业当年入伍,退役后(含复学毕业)2年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退役士兵。

2.职业院校毕业生报考时,在符合专业等其他条件的前提下,技工院校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生可报名应聘学历要求为大学本科的岗位。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现役军人。

2.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和试用期内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3.未满最低服务年限或未满约定最低服务期限的人员。

4.普通高等学历教育(非在职)在读学生(2025年应届毕业生除外)。

5.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

6.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

7.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8.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9.法律、法规、规章及政策文件规定的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

10.聘用后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构成回避关系人员。

五、招聘程序

(一)发布公告

在沧县人民政府官网和沧县人社局微信公众号向社会公开发布招聘公告。此后各招聘环节的通知、成绩等信息均在此官方媒体发布。

(二)网上报名和资格初审

1.本次招聘采取网上报名方式,每人限报考一个岗位。考生在报名期间登录报名网址(http://cangxian.pzhl.net),用有效期内的二代居民身份证注册,注册成功后按要求填写信息、上传证件或材料。信息填报完毕后提交审核,资格初审通过人员每人交纳报名考务费100元(由于个人原因未能参加考试的,交费后不予退费),交费成功即完成报名。

报名时间:2025年7月29日9:00至2025年8月4日17:00

审核时间:2025年7月29日9:00至2025年8月5日17:00。

交费时间:2025年7月29日9:00至2025年8月6日17:00

2.报名者严格实行自律机制,即对网上提交报名信息的真实性负责,须与原始有效证件和材料相一致,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应聘资格。

3.开考比例。同一岗位的报考人数与招聘人数不低于3:1,达不到3:1开考比例的岗位,经公开招聘领导小组同意,核减或取消该岗位的招聘计划,被取消招聘岗位的报考人员可在规定时间内改报一次其他符合招聘条件的岗位。

考生须及时关注官方媒体通知,在规定时间内自行打印《笔试准考证》。

(三)笔试

笔试内容为《职业能力测验》和《公共基础知识》。

笔试采取闭卷考试的方式进行,满分100分,考试时间120分钟。考生可登录报名网站打印笔试准考证,笔试时间及地点详见《笔试准考证》。

(四)证件审核

笔试结束后,招聘领导小组根据招聘岗位及笔试成绩划定合格分数线。对达到合格分数线的考生,根据各岗位招聘计划和笔试成绩,按1:3的比例确定进入证件审核的考生,末位笔试成绩并列的都进入证件审核。

考生按照证件审核通知要求提供能证明报考条件的证件材料。

经证件审核,符合条件的考生进入面试环节,自动放弃或无故不按时参加证件审核的考生、与网上报名时填报信息不实不符合应聘条件的考生,取消其应聘资格,在报考同一岗位的考生中按笔试排名顺序依次递补。对严重弄虚作假行为追究责任。

(五)面试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谈的方式进行,内容为综合素质和通用能力。面试时间、地点等事宜详见《面试通知单》。

面试时间10分钟,满分100分,合格分数线60分。未达到合格分数线的考生,不能进入下一环节。

面试全部结束后,在考点公布成绩,考生也可登录指定官方媒体查询。

(六)综合成绩及岗位排名确定

按笔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的比例计算综合成绩。按岗位将考生综合成绩由高到低依次排序,按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环节的考生。如同一招聘岗位末位出现综合成绩并列的,采取依次按烈士子女或配偶、退役军人、面试成绩高者、学历高者、工作经历长者优先的办法确定排名顺序。按照以上顺序仍不能确定排名时,由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后确定排名办法。在此后的体检、考察等环节发现问题需要递补时,出现综合成绩并列的,也按此排名顺序确定。

(七)体检

体检参照现行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无故未按时参加体检的、放弃体检资格及体检结果不合格的,取消应聘资格,在报考同一岗位的考生中按综合成绩由高到低的排名顺序进行递补。

(八)考察、资格复审

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察及资格复审环节。主要考察应聘人员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方面。考察过程中,考生提供虚假材料、隐瞒事实真相或有其他妨碍考察工作等行为,干扰、影响考察单位客观公正做出考察结论的,不予聘用。

资格复审环节是对考生的个人证件、政审材料及个人档案等相关材料进行审核。不符合招聘条件的,取消资格;逾期不提交资格复审材料的,视为自动放弃资格,在报考同一岗位的考生中按综合成绩排名顺序依次递补。

(九)公示、聘用

通过以上环节的合格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选,并在指定官方媒体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接受社会和群众监督。公示期间,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其拟聘人选资格;对反映有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决定是否聘用;对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或有反映问题但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按有关规定和程序办理聘用手续。被聘用人员按相关政策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一并算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六、有关事项

(一)本次招聘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或个人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二)应聘人员报名时,务必填写本人真实有效常用信息,确保无误。本次招聘各环节通知等事宜均在指定的官方媒体发布,招聘方对其他媒介相关信息概不负责,且不再另行电话通知,考生应及时关注。凡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参加笔试、证件审核、面试、体检、考察、资格复审、报到等相关程序的,均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

(三)资格审核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考生不符合招聘条件,弄虚作假的,取消应聘资格,问题严重的要追究责任。

为确保公开、透明、公正,本次招聘工作由县纪委监委负责监督。

本公告由沧县2025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317-3059901(工作日)

附件:沧县2025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岗位信息表

原标题:沧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沧县2025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原文链接:http://www.cangxian.gov.cn/cangxian/c100850/202507/18f103699e754385a9368f97f6bdac6d.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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